【先进巡礼】玉泉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特木尔,党建引领司法先锋风采

## 【先进巡礼】玉泉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特木尔
特木尔,男,蒙古族,1976年5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机关党委全体委员,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玉泉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荣获2022年度“玉泉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特木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他带领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注重将理论学习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党建质量"
特木尔高度重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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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法院干警更好担当作为,坚决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7月5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召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特木尔同志荣获“2022-202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特木尔,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3月参加工作,成为一名法院干警。


坚持忠心向党

在思想上,特木尔同志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不忘初心、不移其志,以坚韧执着的理想信念,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牢记在心目中、落实在行动上。在工作中,他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行动自觉性,立场坚定,严于律己,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法律专业知识,采取向实践学,向群众学的方式,自觉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

做好党务工作

特木尔同志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务工作者,把做好支部日常工作作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大家的素质能力,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并采取业务交流、组织学习、外出参观、共联共建等多种方式开阔大家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在实际工作中,他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的落实,认认真真地完成好每一项党务工作。

认真踏实做事

自参加工作以来,特木尔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工作。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时,特木尔同志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努力完成人民赋予法院干警的工作使命,处理了许多执行案件中的疑难案件。


特木尔同志调入机关事务中心工作后,发现机关事务中心工作任务繁重繁杂,小到办公需要的笔墨纸砚,大到单位的基建维护,特木尔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无怨无悔、任劳任怨,把所有工作当作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考验和锻炼,自我加压,尽职尽责,他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中心,充分发挥联络协调、后勤保障等作用,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特木尔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没有可歌可泣的事迹,但他却在默默奉献中闪闪发光,在任何需要他的地方出现,留下繁忙的身影。平凡自有平凡处,一路汗水一路歌,特木尔同志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党员的忠诚担当。

发布于 2025-12-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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