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门咯!”视频引发争议,员工被开除,冤不冤?

这件事挺复杂的,不能简单地说员工冤不冤。需要看具体情况,特别是视频中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以及公司开除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1. "员工的角度:" "“关门咯!”这个说法:" 如果这只是随口一句轻松的玩笑话,或者是在特定情境下(比如大家都下班了,灯都关了)的一种调侃,可能没有恶意。 "视频内容:" 如果视频内容仅仅是这句口号,没有其他不当行为,那员工确实可能感到委屈,认为被公司小题大做、过度解读或管理苛刻。尤其是在一些对工作氛围要求严格的公司,或者当下属说这句话时,可能会被视为不专业或缺乏责任心。 "沟通问题:" 有时,即使员工没有恶意,也可能因为表达方式不当,或者没有理解公司的文化和规定,导致误会。
2. "公司的角度:" "规章制度:" 公司是否有明确规定禁止在下班时说类似“关门咯”这样的话?或者是否有关于工作态度、专业着装/言行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员工违反了,那么开除可能就是合理的。 "工作性质:" 如果该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随时待命(比如客服、运维、某些项目关键成员),或者公司处于特殊时期(如疫情封控),那么强调纪律和严肃性就更为重要。“关门咯”

相关阅读延伸:“关门咯!”员工发了条视频被开除,冤吗?

日前,一员工在抖音上发布声称“公司关门”的视频后被开除,一怒之下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员工:发视频称公司关门被开除

2020年5月7日,小刀(化名)在抖音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边拍摄机器设备生产情况一边喊“关门咯”,视频标题为“就这几个机器生产,养的活公司一堆经理吧”。

发布后,网友在视频下发表了27条评论。有网友在评论区问是否是“某某公司”,小刀还回复“聪明,不愧是里面混过的。”

2020年5月14日,被告公司向小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载:“因您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该视频及评论区内容属于造谣。该行为严重违反《员工劳动规范》第3.14条: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此行为属于给予立即开除的情况……”

经查,被告处《员工劳动规范》中3.14条规定: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给予立即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视其具体情况,相关员工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公司:原告的行为属于造谣

原告小刀称,在抖音中说“关门咯”仅是发牢骚,自己的评论也是对被告公司开工不足的陈述,公司管理机构也确实臃肿,因此,自己的行为不属于造谣。

原告认为,抖音是娱乐性平台,不是权威媒体,不足以造成被告名誉的贬低,且评论不多,扩散范围不大,数天后被告找原告谈话后也已经删除。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故应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被告认为,小刀在抖音平台发布声称公司关门的视频,视频中一边拍摄工厂,一边说公司快要关门,评论和视频结合让人产生公司确实要关门的假象,评论区中亦作不实言论,系造谣。而且,原告的视频及评论容易对客户及供应商造成信任危机。

被告认为抖音不是娱乐平台,而是影响重大的自媒体。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原告应对其发布的言论的真实性负责。原告的行为属于造谣,根据被告处规章制度,经与工会沟通,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无需支付原告赔偿金。

法院: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上海闵行法院认为,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案中,原告于2020年5月7日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标题为“就这几个机器生产,养的活公司一堆经理吧”,同时声称“关门咯”,回复评论(“个不要下刚(岗)里”)“是个,倒计时”、(“还没倒啊!”)“全厂的人都在等呢”等。

原告并无有效证据证明其在“抖音”平台中视频及评论所述属实。被告在《员工劳动规范》中明确规定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给予立即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该规范对员工具有约束力。

原告的前述行为有违《员工劳动规范》。综上所述,被告经工会同意后以原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法官表示,即使原告认为被告存在生产不足、管理层臃肿的问题,也应当通过合理而有效的方式与被告沟通,而不应擅自在自媒体平台发布视频,任意扩大沟通渠道及范围。

当下,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或传播者,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亦应当坚守真实底线,否则一旦产生不良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 新闻晨报·周到上海记者 姚沁艺 陈淋清

发布于 2025-12-1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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