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步惊心,小伙立志成网红,夜幕下扮鬼吓唬姑娘引热议

这个想法很有创意,利用了网络对“惊吓”、“刺激”内容的需求。但作为网红,尤其是通过这种方式,需要非常谨慎,因为它涉及到几个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1. "安全风险": "被吓方的安全":如果被吓的姑娘反应过激(比如心脏病、惊吓过度、恐慌),可能会发生意外。你需要确保现场环境安全,并且对方是自愿参与并了解潜在风险的。 "自身安全":扮鬼过程中,尤其是在不熟悉的环境或夜间,可能会遇到不可预知的情况,甚至可能引发冲突。
2. "法律风险":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如果拍摄和发布视频,未经当事人同意就使用她的肖像和声音,可能会构成侵权。即使她当时是自愿的,事后也可能反悔或投诉。 "可能构成骚扰":如果行为过于频繁、侵入性过强,或者让对方感到不适、恐惧,可能被认定为骚扰行为,甚至可能涉及法律问题。
3. "道德和声誉风险": "物化女性":这种形式可能被批评为物化女性,仅仅将女性的反应(尖叫、恐惧)作为吸引流量的手段,缺乏对女性个体的尊重。 "低俗化内容":如果操作不当,可能被认为是低俗、恶俗的内容,难以形成长久的粉丝基础,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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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和小林是闺蜜,前几天凌晨两点多,两人途经杭州西湖文化广场,突然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她们回头一看,有个绿脸、长发、白衣的影子飘了过来。

小白:“我跟我闺蜜在路上走,突然有一个人扮鬼,一直追我们,追了摔了一段路,然后身上摔伤了。”

公共视频显示,当天凌晨两点四十分左右,小白和小林手牵着手,走在西湖文化广场。一个穿着白衣的人,走到了她俩的身后,然后戴上了绿色的头套和假发,一路尾随,小白和小林觉得不对劲,回过头看了一眼,吓得撒腿就跑,白衣人也追了上去。

杭州朝晖路派出所 来警官:“动作是类似僵尸跳,扮成鬼跳的样子,气氛上面渲染一下。

两个姑娘眼看白衣人边跑边跳追了上来,就拼命往马路边跑,这时白衣人就不再追了,往回走了几步,没想到,两个姑娘因为重心不稳,摔倒了。

白衣人看到这个情况,赶紧跑上去查看,小白惊魂未定,报了警。

小白:“大晚上,戴个绿头盔,还披个头发。”

杭州朝晖路派出所 来警官:“嫌疑人戴着绿鱼头面具,穿白色的衣服,戴假发,以追逐、恐吓的方式进行恐吓。”

嫌疑人 张某:“这个我是有分寸的民警:你到所里自己跟她说,你有什么分寸,大晚上弄个东西出来,你这个叫有分寸?我看你有点过分的)”

嫌疑人张某被带回了派出所,张某交代,他当时是在拍搞笑小视频。

杭州朝晖路派出所 来警官:“我到现场的时候,是没有看到,据他自己说是有朋友在旁边拍摄的,可能比较远,营造出让路人不知情的情况(比较真实)嗯,就是说我们不是在拍视频的这个情况下。”

嫌疑人 张某:“(你为什么去追她们)吓人嘛,我就这样追了一下(为什么要吓她们)看一下效果吧,因为我们一开始在灯光下拍起来是有点喜感的,看起来挺搞笑的。”

张某告诉民警,他喜欢看一些恶作剧吓人的视频,那天凌晨,他突然想出去吓吓别人,看看效果。

杭州朝晖路派出所 来警官:“他第一次想试试看,抱着试试看的目的,看看能不能火一把。最近,不是抖音、快手小视频,迅速走红的网红也很多,他也想看看通过这种方式,能不能走红。据嫌疑人交代,他自己有个网红梦,也比较喜欢国外的恶搞视频,也想模仿这些视频来博人眼球。”

张某一再强调,自己的行为只是“开个玩笑”,并没有真的想伤害别人,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杭州朝晖路派出所 来警官:“嫌疑人为了出于追求刺激,恐吓她人,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最后,我们对这个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12日,对扮鬼的工具,予以收缴。你说扮鬼这种个人爱好,我们也能理解,但是说如果出来吓人,那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所以我们在这边也要提醒,有这些兴趣爱好的人,也要三思而后行。”

发布于 2025-11-1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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