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庆阳中院,民法典普及行动——“典”照庆阳,点亮山区少年未来生活之路

这是一篇关于庆阳中院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的新闻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撰写:
"【我为群众办实事】庆阳中院:《民法典》宣讲进农村、进校园,“典”亮美好生活,守护山区少年"
"本报讯" (通讯员 [通讯员姓名])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近日,庆阳中院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农村地区和校园,开展了一系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了偏远山区的群众和孩子们身边,“典”亮美好生活,为山区少年撑起法治“保护伞”。
"深入乡村,普法律于农家"
活动组法官们驱车前往庆阳市部分偏远山区乡镇,将课堂设在村委会活动室、文化广场等地。针对农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接受特点,法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的案例,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编”、“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等内容。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分割、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物权问题,以及农村常见的买卖合同、借贷合同风险防范,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侵权责任承担等。
法官们耐心解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疑问,例如“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自家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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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杨胡套子,林草茂盛,天高云淡,一片和谐静谧。5月27日,“六一儿童节”前夕,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赴帮扶村环县小南沟乡杨胡套子村小学开展“欢庆六一儿童节·喜迎建党100周年”助学捐赠活动,进农村、进校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典”亮美好生活,守护山区少年。



上午10时,杨胡套子小学28名学生整齐列队,助学捐赠活动在市法院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李宏主持下拉开帷幕。市法院给该校捐赠电子钢琴一台、架子鼓一套及足球、排球羽毛球拍等文体教学用品。“有了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对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更加有信心,今后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珍惜生活,一定不会辜负了你们的一番期望。”六年级吴凤熙同学代表学生致谢。



助学捐赠结束后,市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石玮以互动的方式,结合参与审理与青少年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重点阐述了《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年龄界定的调整,校园伤害与校园欺凌法律责任的认定等内容。原本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在石玮的生动解读下,得到了通俗易懂的诠释。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潜移默化感受《民法典》的重要性,进而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环县陇生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法院协调资金成立的巩固脱贫成果的重点帮扶项目。与合作社负责人韩发明交谈得知,前不久出售了100多只湖羊,可收入二三十万元,羊舍现存200多只湖羊,按照大小羊只分圈喂养。查看过程中,宣讲组解读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土地租赁流转及羊只买卖、农产品出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潜在风险,给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帮助。在韩发明家中,与韩父攀谈拉家常,了解当地婚约彩礼、婚嫁习俗,解读农村易发多发的民间借贷、离婚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下午15时,村部附近居住的群众闻讯市法院开展普法宣传,纷纷聚集而来。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赵荣以案说法,通过民间借贷纠纷、打赏主播、离婚彩礼返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例,为村民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村民对自身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市法院干警一一解答。李宏队长、村支书助理王晓青从留守儿童看护、邻里纠纷等问题补充解读。村民们表示此次普法宣传生动详实,对他们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很有意义。



本次普法宣讲和助学捐赠活动是市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青年干警党史学习教育的一次成果展示。庆阳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于 2025-11-1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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