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的前提是什么?
当然是依法取得驾驶证!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
仍然开车上路
真是危险又违法
9月7日,南京马群公安检查站,一辆小车行至收费站前,车上两人下车换座位被发现。民警询问情况时,黑衣男子坚称自己是驾驶人,但面对监控画面,白衣男子承认自己才是驾驶人。
白衣男子刘某称
还没有考取驾驶证
但已经在学习科目一
因同车朋友前一天饮酒
又着急回老家
于是自己提出驾车
行至收费站前担心无证被查
这才慌忙换座
民警对刘某批评教育
其将面临相应处罚
9月10日,宁洛高速南京段,民警对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车辆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出示有效证件,其称“我没有驾驶证”。王某称因副驾同伴驾车累了,前一个服务区自己才帮忙开车不到半小时。
民警询问情况,发现同车女子也没有驾驶证,但她否认驾车。经核查,两人途中轮换驾车,均系无证驾驶。
面对证据
王某称驾车从河南睢县出发去浙江
途中两人轮换驾车,并承认自己存有侥幸心理
民警对两人批评教育、扣留机动车
两人将面临相应处罚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机动车。
诱发重点违法
无证、“失驾”人员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更加容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驾醉驾、使用假牌假证等其他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威胁生命安全
无证、“失驾”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较差、驾驶技能欠缺,驾车上路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险不予理赔
无证、“失驾”人员驾车上路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相关损失,受害方的权益得不到相应保证,加重双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南京交警再次提醒
驾车必须持 有效 证件
屏幕前的朋友们
侥幸心理
只会让你们一步错步步错
因此,只有我们每个人
都将交通安全重视起来
才能更好地守护我们的出行安全
林国凯荣获南京市见义勇为奖励!
南京4人,实名曝光!
南京交警微信功能推荐
编辑 | 姜敏
审核 | 黎铭铭
签发| 汪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