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世纪的英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贵族集团内部盛行扈从制和庇护制,从而使得贵族等级发生了分化,部分贵族的势力更加强大,他们拥有大片跨州连郡的土地和庄园,政治地位十分显赫,被称为"超级臣属"。这些大贵族通过领主会议组建起常备私家军队,干预国家政治,对王权发起挑战和争夺,造成中世纪晚期英国政治动荡不安的局面。
一、 货币经济的发展使得"分封制"瓦解,职业雇佣军出现
中世纪的英国在诺曼征服后建立起了在骑士采邑基础上的封君封臣制,贵族以为封建领主和国王服军役作为获得采邑的条件,贵族内部有着比较严格的等级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获得采邑的骑士要向国王或领主宣誓效忠,如果违背誓言轻则罚款,严重的甚至会被收回封地。
但是从 13 世纪晚期开始"由于受到继承、婚姻、买卖等因素的影响,封建领地的分割与碎化十分严重,同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地位逐渐上升,过去贵族通过服军役代替缴纳采邑金的固化模式也逐渐消减, 贵族内部成员间的关系逐步松弛,过去那种由授予土地和缴纳封建地租联系起来的上级贵族与下级贵族的关系,逐渐转化为贵族用货币或其他实物等方式,通过与下级贵族签订"封建契约"来履行军事义务或者换取服务的关系。
等级制度
这一时期,由于英国战争频繁,国王与大贵族, 大贵族与其他贵族纷纷订立军事合同来雇佣军队服役。这种制度在国内一般习惯将其称为"扈从制"。早在 13 世纪晚期就出现了与大贵族订立契约的"契约合同"文本。这种典型的军事契约合同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为对方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士、弓箭手或其他战士以在战场上服役。合同有时是终身的,有时是几年,有时是几个月,有时只是一场战役。
这些契约的内容通常十分详细: 服役的期限和地点、每日工资、食物、服役结束时奖金的数额、马匹损失的赔偿、交通费和其他与"战争的好处"等有关的条款都会注明。
贵族和这些通过订立契约合同获得的侍从的关系不仅仅限于战时。贵族有时会与新加入的侍从先订立一份军事合同,在战争期间对侍从的表现进行考察,如果表现优异,在战争结束侍从及其下属退役后,由贵族重新聘用,与他们签订新的合同,在和平时期继续服务。这种规定了侍从不论是战争,还是和平时期都必须为同一个贵族服务的契约与一系列暂时性的军队契约有所不同,显得更加全面具体,并且报酬也比一般的军事合同更加详细和丰富。
这种具有永久性的、终身制的合同让"契约侍从"变得更加重要,因为国王很少会和大贵 族签订期限长达一年,甚至超过一年的军事合同,一般不会超过 6 个月,甚至更短。因为一旦战争结束,军队解散后,国王既不能保证指挥作战的贵族会继 续为他服务,也不能确定他在这次战争中征召的军 队以后会不会和他兵戈相向。
但是,与国王征召的 军队相比,贵族通过"次级契约"招募的军队人员变 动不大,服役期限较长。通过与下级贵族订立的军事契约合同,贵族把原本分 散在王国各地的军事力量集结到自己麾下,这些军 队则逐渐转化成了贵族的私人武装力量。
当被召唤时,仆人必须应召前来。在某些贵族与侍从签订的军事合同中, 规定不仅在英格兰本岛进行战争时,侍从必须随主 人出征,而且在海外战役中也需要与贵族一同出征。如约翰在与其追随者签订的契约合同中就规定了无 论约翰在何方,侍从都必须跟随他一同前往,为其服 务。订立的契约中还需要明确规定需要出席的场合,如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赛时,侍从 必须与他的主人一同前往; 当议会召集贵族时,须与主人一同前往。
尽管契约侍从一般来说并不是永久居住在贵族府邸 中,但从这些契约合同中来看,侍从履行的职责与贵 族家里的仆人几乎没什么区别。另外,契约侍从与 贵族之间的密切关系也体现在他们获得的一些赏赐 上。比如侍从可以和贵族主人一起同桌吃饭,主人 为他的马提供马厩和饲料,甚至还明确说明侍从的 家庭服务工资与其出勤率相对应,在某些情况下侍 从还有额外的津贴。
比如在一份伯克利的托马斯爵 士与彭布罗克伯爵签订的契约合同中就明确规定: "如果伯爵府里有多余的房间,当有契约侍从应召来到贵族家里时,伯爵要给这些侍从提供住宿。"
大贵族通过契约,不仅在战时招募军事侍从,甚至在战争结束后仍然继续保留庞大的军备力量,将 原本只为国王服务的军事侍从转化成私人的武装力。同时,贵族用货币支付报酬,使得传统的封建忠君思想逐渐瓦解,一旦贵族因种种原因无力支付报酬,这些扈从就可能毁约甚至背叛贵族。贵族通过 契约"订购"私人武装力量来扩展自身的军事实力, 一旦与其他贵族发生矛盾冲突,双方动辄上演局部 性或区域性的战争,这给中世纪晚期的英国造成了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和复杂多变的政治局势。
膜拜
二、 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之间的阶级关系
传统的封建制度下,封地是封建社会的基本单位,贵族从国王那里领有封地,成为封臣,条件是向 国王效忠和服务。14 世纪,这种传统的以土地占有为基础,以封君封臣关系为纽带的传统封建制度逐 渐转变为"一种以新的庇护、仆从和裙带关系为主 的秩序……这种新的秩序被我们称之为变态封建主 义"。变态封建主义的核心就在于用货币支付相 应土地收益,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以契约为纽带的、以亲缘关系为核心的"庇护制"。
庇护制的核心体现在贵族内部成员的关系上。国王和贵族提供官职、礼物、年金和土地等丰厚的报 酬,来换取和他亲近的贵族的忠诚和服务。国王将 职位和权力下放到与他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等贵 族手中,这些贵族再将获得的职位下放到那些与其 有亲缘关系的下级贵族中。由于王权对地方的管理 能力有限,只能依靠大贵族的统治,因此权力就被层 层分散到地方上的贵族手中。
从 12 世纪晚期到 13 世纪中期,英国的政府机构、法庭和地方管理经过改革后逐步变得系统化和 专业化,贵族发现原有的家仆不能完全胜任专业化 管理的需要,同时由于分散在英国各地的庄园和土 地等产业相距甚远,贵族不可能亲临每一处地产,使 得他们迫切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来为他们服务。
然 而,由于农产品价值的提高,土地经过继承、婚姻、买 卖等方式流转分散,使得贵族已经不可能再用传统 的土地分封的方式招募侍从。他们或者只能依靠封 地内世代服侍贵族家族的仆人和骑士,或者通过与 亲属、朋友甚至其他贵族成员订立契约来为他们服 务。贵族为他们提供职位和报酬,他们则通过贵族 的庇护从而获得金钱,政治地位以及名誉声望等。
这些契约一般都明确规定了侍从的报酬,包括工资、津贴、制服、年金、甚至土地或庄园收入,还规定了侍从要履行的服务和义务等。
在贵族的庄园领地中,"内府总管"这一职位在十分重要,因为这是贵族管理领 地的重要职能之一,总管负责审计账目,监察地方法 庭及地方官员,因此,这一职位通常会由与贵族关系 最密切的亲属或者朋友来担任。这一职位的任免是 贵族内部运用"庇护制"的一个典型体现。同时,这 一职位也是最能体现贵族的社会地位高低的证明。
管家
在贵族家族中,这一职务通常由骑士阶层担任,他们 将这个职位作为一个踏板,希望能够获得当地贵族 法庭甚至将来进入王室获得宫廷更好的职务。
但是 随着 13 世纪末私人司法辖区的减少,内府总管的司法权力开始削弱,同时在这一时期,越来越完善的会 计制度使得贵族要求聘请专业审计师,因此总管在 财务方面的地位也被削弱了。
到了 14 世纪晚期和15 世纪,面对停滞的农业经济,地主们普遍缩减开支,这导致人们放弃了直接耕种,转而把土地出租出 去。随着庄园和土地管理的简化,本已削弱的总管 权力又进一步下降,在此之后管家这一职位逐渐变 成了一种闲职。
但是仍有许多名声显赫或 者地位崇高的贵族以担任此职务为荣,因为这个职 位的政治意义比实际意义更大,获得这一职位的贵 族通常在地方上以及法庭上的影响力都会大大的增 加。威廉·黑斯廷斯就是其中一个最典型的例子。黑斯廷斯家族在玫瑰战争中站到了约克家族一方。
在爱德华四世上位后,国王对威廉·黑斯廷斯给予了丰厚的奖励。从 1461 年至 1464 年间,国王相继颁布令状,授予威廉·黑斯廷斯成为兰开斯特公爵领地、莱斯特公爵、东宁顿城堡、海姆费拉斯和达文特等在英格兰中西部地区的王室领地的"内府总管",后来又相继在莱斯特郡、德比郡、沃里克郡和北安普顿郡等中部地区同样授权给予勋爵管理。
骑士阶级
威廉·黑斯廷斯从一个小贵族一跃成为举足轻重的大贵族。将王室的领地授权他管理,这是国王庇护威廉·黑斯廷斯的有力证明,同时也使得威廉能够掌握国王的一部分军队的控制权,这极大地提高了威廉在贵族中的地位。
国王对这一家族的宠幸不仅限于威廉·黑斯廷斯本人,威廉曾在 1464 年至 1483 年担任莱斯特郡的荣誉总管,而他的儿子爱德华则从 1485 年直到1506 年去世期间,就一直继任莱斯特郡的荣誉总管一职。威廉的另一个儿子乔治·黑斯廷斯,从 1509 年起也担任该地区荣誉总管一职,并于 1529 年被国王加封为亨廷顿伯爵。
威廉·黑斯廷斯不仅可以影 响国王对地方官员的任命,他还充当地方贵族家庭事务纠纷的仲裁者。在他获得了对塔特伯里城堡的"荣誉总管"一职之后,威廉在贵族中的权势达到了 顶峰。他甚至可以从国王的王室庄园的佃户中招募自己的仆人。贵族们巴结他讨好他,希望能通过他的庇护获得政治权力、地位及声望名誉等。
对国王来说,"内府总管"这个职位是一种工 具,目的是将贵族的个人权力与皇家代表的权力相 结合起来,通过庇护制,将王权从中央延伸到地方。但是地方上的大贵族同样也希望威廉接受他们的职 位,从而通过威廉的影响力来达到自身目的。除了满足地方贵族自身利益外,巩固他们与威廉之 间的关系还能确保并扩大与王室的亲密关系。对于 其他贵族来说,与黑斯廷斯家族的关系密切意味着 获得国王青睐的可能性。
尽管爱德华四世扶植黑斯廷斯家族的初衷是为了对抗沃里克伯爵和克拉伦斯公爵,但黑斯廷斯家族对国王十分忠诚,始终坚定不移的支持爱德华四世国王。爱德华四世在外流亡时,正是凭借黑斯廷斯家族的帮助,最后又重新夺回王位,这表明国王同样在这段庇护关系中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利益。
三、 等级身份的标志,管理阶级与服从阶级之间的纽带
扈从制和庇护制打破了中世纪早期贵族内部比较固化的封建等级模式,是区分不同的贵族集团的标志。贵族发放制服的目的"是为有亲缘关系的成员赋予群体身份,确定在贵族家族中的地位,并表达出贵族和侍从之间的联系"。
制服一般是一件长袍,上面绣着贵族家族的族 徽,有的制服还包括穿在最外面的罩袍,短上衣等。制服的制作材料十分昂贵。13 世纪末,制作一件制服大概需要花费 4 英镑,这还不包括夏季长袍的丝绸衬里和冬季长袍的毛皮衬里的成本。而同时期, 购买一匹马的价格在 3 - 6 英镑左右,可见制服的价格高昂。
另外,当时的骑士年收入平均约为 40 英镑左右,一件长袍的费用相当于一位骑士 10% 的年收入。服装的高昂费用使得制服在贵族家庭的支出中占了很大的一部分比例。
服饰图片
制服反映了一个贵族在其家族中的地位。制服 的材料在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与贵族在家族中的地位 保持一致。上等的松鼠皮和羊羔皮是给家族中地位 最高的贵族制作的,普通的松鼠皮和羊羔皮给地位稍低的贵族。不同地位的贵族获得的制服数量也不 一样。低等级的仆人得到的布料数量可能只够做一 件外衣。
13 世纪的英国宫廷中,一个高级的宫廷官员可获得四件长袍; 国王的守卫可获得三件长袍, 而他所属的贵族家庭则可以获得两件长袍等。贵族 对制服的支出费用也可以清楚的看出他们的社会地 位和等级差别。1289—1290 年的宫廷账本中记录, 国王的衣橱官每年可以获得价值相当于 1013. 4 英镑的长袍,普通骑士,御医,皇商每年可获得价值相 当于 56. 8 英镑的长袍,财务大臣每年可获得价值相当于 57. 4 英镑的长袍。
大贵族往往通过赐予自己庇护下的贵族的制服 来体现自己的尊严和地位。在中世纪晚期的英国, 这一做法有两种意义: 一方面体现出贵族的富有,另一方面则能够确保贵族的随行人员表现出体面的样 子。贵族们都希望在公开的场合给其他人留下好印 象,为了在重要的场合维持贵族的尊严和荣誉,贵族们会要求他的侍从按照他们在家族中的身份地位穿 着制服。
一般说来,制服的样式是统 一的,这有助于建立或加强贵族集团内部的团结和 凝聚力。13 世纪晚期,不同的贵族对家族内部的侍从制服的穿着都有相关的规定,但都强调侍从必须 穿着统一的制服,当贵族参加比武大会,或者出席议 会或者国会的时候,他们往往都被自己的侍从团团 包围,因为这是最能展示大贵族的权力地位的场合。这一时期的契约有时候甚至明确规定,贵族成员及其随侍必须穿着制服才能进入议会。
总结:
社会经济变动使得部分区域性大贵族逐渐崛起,这些"超级臣属"不仅坐拥巨大财富和土地,同时又有一只私人的军事力量,令他们野心不断膨胀,贵族与王权的冲突愈演愈烈,最终导致"玫瑰战争"的爆发,这是贵族集团内部等级关系变化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