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成都科华路附近某写字楼一家酒吧里,激战正酣。16岁的文身师王皓然和41岁的上班族李浪裸着上身、戴着拳套,拳脚相向。四周观众呼声震天。第一局一开始,李浪就被王皓然“KO”(秒杀),倒地昏迷了3分钟。这种活动被市民称为“地下格斗场”。(《华西都市报》)参加地下格斗的人,他们的目的不是赚钱,为何非要“找痛感”?这些参与者说,主要是为了纾解压力。这种诉求也是合理的。只不过,在“地下格斗场”里参与这样的活动,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参与格斗的都不是专业人员,对于防护和打击来说,都没有任何经验。如果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现问题,还是杜绝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