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英豪:
我们的城市正遭遇一场“拥堵”的危机,近年来,漾濞县城机动车的数量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不断增加,由于城区内街道路面窄、人车流量大等缘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愈来愈严重,占用非机动车道也给行人带来不少麻烦,导致了交通的拥堵,增加了居民出行的危险性。为化解这一危机,特发出英雄征集令,期待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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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征集令
行动代号:城市“消消乐”
征集对象:各路英豪
行动地点:苍山之西、漾水之畔
行动时间:8月8日起(长期有效)
行动内容:文明出行 规范停车
相互监督 共享和谐
行动目标:许你一城整洁
行动口号:垃圾要分类 车辆需归位
行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行动攻略:详见下方
“消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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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现场
一个人
如果连文明也做不到
那还能做好什么!
违停现场
一个人
如果连法律都不遵守
那还奢求什么自由!
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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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现场
8月8日起,
漾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整治行动!
违停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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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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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小编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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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停车 方便大家
消除违停 快乐出行
幸福漾濞 共同参与
各位英豪 快加入吧
总编辑:杨欣 常务副总编辑:林晓梅
副总编辑:熊贵才 江静龙
责任编辑:赵元登 本期编辑:赵元登
本期供稿:杨佳燕 罗云成 杨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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